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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关于做好玉门市用人单位2023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年审再次办理的公告
时间:2023-11-23    来源:玉门市残疾人联合会    作者:玉门市残疾人联合会    点击:2723

根据有关用人单位反馈,尚有一定数量用人单位未及时申报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考虑优化营商环境,减轻用人单位负担经与上级残联对接,“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目前继续开放,现就玉门市用人单位2023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年审现次办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年审办理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2022年度已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

二、补报办理时间

2023年1123—2023年1130日

 三、年审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用人单位携带申报材料到玉门市市民中心B区21号残联窗口进行申报。

四、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标准

(一)用人单位所安排就业的残疾人须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到4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

(二)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经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可计入用人单位安置比例并实行动态监控;

(三)用人单位为残疾人职工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四)用人单位为残疾人职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年审办理结果

完成年审认证后即成功办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抵扣审核,残疾人安置数据系统自动流转到税务部门,用人单位在税收征收期到税务部门或者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等后续操作。

六、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甘肃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和《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281号)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有关事项,由玉门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37-3212345转8116

联系人:田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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