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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十四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4-04-24    来源:中国残联宣文部    作者:    点击:6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残工委,发展改革、教育、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通信管理、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厅、局、委)、工会、团委、妇联、残联;解放军各单位和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局、办公室):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认真组织开展好第三十四次全国助残日(5月19日)期间主题活动,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残疾人事业的决策部署,着力推动实施《“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不断推动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助残日活动。

一、活动主题

科技助残,共享美好生活

二、活动措施

(一)制定活动方案。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联系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结合本地实际,研究部署全国助残日主题活动,制定助残日期间的活动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要围绕全国助残日主题“科技助残,共享美好生活”,通过新闻报道、文化活动、文明实践等形式,广泛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残疾人的格外关心、格外关注,宣传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成就和经验,宣传新时代残疾人事业发展蓝图,特别是残疾人领域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应用,为残疾人创造幸福美好生活等方面的举措成效,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提升残疾人事业的关注度、影响力,大力营造共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明确部门职责。

1.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等要求,深入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扶残助残文明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推动扶残助残文明实践活动融入国家精神文明建设大局,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魂育人,按照各自职责,聚焦助残日主题,为科技创新成果支撑残疾人工作领域应用场景提供更多支持,开展形式多样的新时代扶残助残文明实践活动,积极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题。

2.各地科学技术、发展改革、残联等部门要围绕科技助残开展活动。鼓励社会各界以多种形式展示和加强科技助力残疾人领域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应用,提升科技助残水平,以科技创新助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残疾人共同富裕。宣传以科技创新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通过康复和辅具适配等更好融入社会、创造幸福美好生活。

3.各地农业农村、残联等部门要围绕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活动。实施好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加大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力度,推动农业科技成果应用,进一步深化金融助残服务。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数据与残疾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及时落实残疾人监测对象在康复、教育、就业、社保、家庭无障碍改造等方面的帮扶措施。推动农村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纳入各地乡村振兴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

4.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残联等部门要围绕促进残疾人较为充分较高质量就业开展活动。通过科技创新发展新产业,拓展残疾人就业新形态。全面完成《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扎实推进促进残疾人就业十大行动及“残疾人组织助残就业”、“美丽工坊”残疾妇女就业增收等项目。探索规范按比例就业新形式,扩大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规模。推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广泛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规范中介机构残疾人人力资源服务工作。

5.各地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残联等部门要围绕提升残疾预防和康复等服务水平开展活动。加强残疾预防和康复科学研究与成果转化应用,不断提升残疾预防和康复等服务水平。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推动有条件的地方进一步加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投入。开展孤独症儿童关爱促进行动,提升孤独症儿童医疗、教育、康复等水平。持续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动残疾人友好医疗机构建设,为残疾人提供就医便利。落实《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推广实施方案》。

6.各地工业和信息化、通信管理、住房城乡建设、残联等部门要围绕无障碍环境建设开展活动。支持引导新技术在信息无障碍领域的发展和应用,助力弥合残疾人面临的“数字鸿沟”。宣传贯彻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做好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县)创建、深化网站和手机APP无障碍升级改造、无障碍环境认证等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高质量实施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协调各通信运营商在全国助残日当天向全国手机用户群发手机公益宣传短信。

7.各地民政、残联等部门要围绕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开展活动。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做好低收入残疾人口动态监测,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分层分类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建立健全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提升精准管理水平。深入开展“精康融合行动”,推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提质增效。做好残疾老年人保障服务工作。提升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质量,更好保障残疾孤儿、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各项权益。

8.各地教育、残联等部门要围绕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开展活动。深入实施《“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健全县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建立完善送教上门制度。推动落实《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指南》,推动融合教育质量提升。积极发展学前和高中阶段特殊教育。积极开展扶残助学活动,落实《第二期国家手语和盲文规范化行动计划(2021-2025年)》,结合助残日,强化在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国家通用手语通用盲文的宣传推广工作。

9.各地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驻军部队要围绕本次助残日主题,发挥各自优势,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广泛参与,针对残疾职工、残疾青年、残疾妇女、残疾儿童、困难残疾人,开展多种形式的扶残助残活动,推动落实各项保障残疾人权益政策措施,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环境。

10.各地可邀请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军队负责同志在全国助残日期间,走访困难残疾人家庭、福利院、残疾人服务机构、特教学校、就业帮扶车间、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等,鼓励社会各界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切实解决残疾人“急难愁盼”问题,激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三、宣传要求

各地要组织新闻媒体围绕全国助残日主题积极开展采访报道,深入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残疾人的格外关心、格外关注,深入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和残疾人共同富裕采取的有力措施、政策和成效,深入挖掘、大力选树、广泛宣传残疾人自强典型和助残先进,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共同创造残疾人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第三十四次全国助残日口号

国务院残工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学技术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疗保障局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

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

中国残联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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